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·镇江国际菁英创业大赛
新材料产业专场选拔赛的通知
一、 大赛主题
人聚镇江 才享荣光
第四届中国·镇江国际菁英创业大赛新材料产业专场选拔赛
二、大赛组织
主办单位:镇江经开区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
承办单位:镇江经开区组织部、镇江经开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、镇江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镇江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镇江经开区妇工委、镇江经开区科技镇长团
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(以下简称组委会),由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,负责统筹推进大赛各项工作。
三、赛程安排
(一)报名环节:即日起~5月31日
参赛选手填报申报表及材料清单中所列资料(详见附件2、详见附件3),每个项目材料一式两份、单独装订,并将相应电子稿发送至zjyjy@ujs.edu.cn。
(二)资格审查:6月1日~6月6日
对参赛项目的基本条件进行联审联查。
(三)补充材料:6月7日~6月12日
根据资格审查意见补充相关材料。
(四)选拔赛环节:6月下旬
选拔赛现采取“5+5”的比赛模式,即参赛选手进行5分钟项目陈述、5分钟现场答辩。综合评审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胜奖,共遴选出7个优质项目进入镇江市总决赛,其中市外项目不少于4个(包含海外项目不少于2个),选拔赛结束后 1 周内,向镇江市总决赛大赛组委会报送比赛结果、现场照片、宣传文稿等资料。
四、参赛条件
(一)海内外高层次人才,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,拥有稳定团队、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,包含集成电路材料、新型显示材料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、半导体材料、光电子材料、民用航空材料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、新型功能陶瓷材料、表面功能材料、新型膜材料、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、生态环境材料、高品质合成橡胶、高性能密封材料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、新型化学纤维及功能纺织材料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、新型结构陶瓷材料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、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等方向。
(二)未创办企业的参赛选手需为创业团队的主要负责人,参赛项目有意在镇江经开区落户。已创办企业的参赛选手需为企业主要负责人(担任董事长、总经理等职务,不包括监事,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),企业注册时间在 2023 年 1 月 1 日之后,且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,已有2名非股东员工在公司缴纳社保,参赛项目应为本企业的主导项目,且所有权属于创办企业。
(三)每人仅限携一个项目报名参加一场选拔赛,曾在往届江苏省、市、县(区)范围内政府部门主办的各级创业大赛获奖的创业项目、人才资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。
五、政策支持
(一)大赛奖励:大赛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其中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4名、优胜奖若干名,分别给予8万元、4万元、2万元、2000元奖金(人民币,下同)。
(二)项目资助:获得一等奖、二等奖的项目且符合镇江经开区“圌山人才”计划申报条件的,可以直接入选镇江经开区“圌山人才”计划,分两年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,其中一等奖项目可作为重点资助项目。获得三等奖项目,同时符合镇江经开区“圌山人才”计划申报条件的,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答辩环节。
(三)奖励拨付:本次大赛获奖项目奖金(优胜奖除外)分两笔发放,首期发放50%:
(1)未创办企业的获奖项目须在大赛结束后2个月内在经开区范围完成公司注册,稳定运营6个月后并有2名非股东员工在公司缴纳社保的,再发放剩余的50%奖金;
(2)已创办企业的获奖项目在大赛结束后不得变更注册地,在经开区继续稳定经营6个月后并有2名非股东员工在公司缴纳社保的,再发放剩余的50%奖金;
(3)若获奖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地转化、人才与企业解除合作或公司终止经营的,将不予发放奖金剩余部分。
(四)推荐参赛:按照市分配名额和选拔赛得分排名顺序,推荐参加第四届中国·镇江国际菁英创业大赛总决赛。按照分配名额和总决赛得分排名,优先推荐获奖项目参加江苏省相关人才创新创业大赛
六、工作要求
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及时与镇江研究院联系,并于5月28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研究院202办公室,联系人:田老师 13852980297,电子稿发送至zjyjy@ujs.edu.cn。
附件:1.第四届中国·镇江国际菁英创业大赛新材料产业专场选拔赛申报表
2. 材料清单
3. 镇江经开区选拔赛参赛选手情况汇总表